2025年錄取考生原則上于8月27日前辦理紙質檔案轉遞手續,具體辦理時間以各區招考機構公布為準。考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區招考機構或畢業學校辦理紙質檔案的提取或轉遞手續(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到區招考機構,本市學籍應屆生到畢業學校)。考生畢業學校經核對無誤,并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將密封好的紙質檔案交與考生(僅限本市學籍應屆生),由考生本人將紙質檔案在規定時間交至錄取高校;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憑區招考機構開具的調檔證明至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紙質檔案的轉遞手續。紙質檔案屬個人重要資料,不得擅自啟封、拆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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